律师风采

德赛足迹
• 律师的职业是崇高的—一个文明律师所的信念

更新时间:2013-12-28 返回上一页

扑面而来的市场经济大潮,冲击着传统的经济模式,更冲击着传统的价值观念。处于转型期的律师业首当其冲。有人曾忧心忡忡地发问:律师所改制后,属于私营性质,律师会不会变得只认钱不认人?珠海市德赛律师事务所经过4年多的实践,向人向展示了廉洁自律、敬业勤业、仗义执言的新时代律师形象,为珠海律师业增光添彩。10月13日,德赛律师事务所获省文明律师事务所的光荣称号。

律师体制改革,改的是管理体制,律师工作的社会主义性质没有变

1994年初,珠海市对律师体制进行改革,实行合伙制。德赛所是首批合伙制律师所之一。办合伙律师所是种尝试,办得好与不好,关键要在律师队伍中统一办所思想。

德赛所的创办者们认为,律师所改制后,改的是律师管理体制,律师为社会主义制度服务的宗旨没有改。因此,律师在为社会大众服务时收取合理合法的费用是应该的,但收取费用不是最终目的。鉴于这样的认识,他们定下了“管理规范化、发展规模化、办公现代化、业务国际化”的宏大目标,并制订相应的措施加以落实。

律师的职业是崇高的,从事这一职业者必须公正廉洁、敬业勤业

律师这一职业向来受人敬重。但在改革开放过程中,特别是在社会转型期,由于个别律师贪赃枉法,损害了律师的形象。如何防止这类现象的出现呢?德赛所通过了4年多时间的摸索,寻找到了一条行之有效的道路。一是加强思想教育和业务学习,通过定期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和相关文件,组织参加司法机关举办的各种业务培训,鼓励参与各类社会公益活动,提高律师的政治、业务素质。二是建立健全了合伙人协议、财务、档案、服务质量跟踪等20多项管理制度,从管理体制上对律师进行纪律约束。三是为律师提供舒适、和谐、现代化的生活和工作环境,使他们在执业过程中产生成就感和自豪感。德赛律师事务所取得一定经济效益后,几位合伙人没有将钱分光或用作个人消费,而是将资金投放于现代化办公设备上。先后投入巨资扩大办公面积,配备办公电脑,办理入网,在文件处理、信息储存、检索、传输及通讯等方面基本实现现代化,走在了同行的前列。

思想上重视,制度上约束,环境上宽松,为培养一支廉洁、高效的律师队伍奠定了扎实的基础。4年多来,德赛所的律师没有发生一宗违规违纪现象,受到上级机关的好评。

律师的一言一行不是代表个人,而是代表整个律师所,代表整个律师行业形象

在德赛所,记者听到这样有趣的事情:律师何绍军为一名贫困的被告人义务担任辩护律师,他以确凿的证据,雄辩的口才,使被告人获得无罪释放。被告人兴奋地跑到德赛所,向何律师道谢。听说被告人因缺钱无法回老家,何律师当场掏出1000元给他作路费。下班时,何律师却发现身上连回家的车费也不够了。

当我们深入采访后,发现类似何律师这样急公好义的趣事,在德赛所还有不少。在他们看来,律师的言行代表整个行业的形象,每个从业者都应该自觉维护。因此,济人危难的事,他们都觉得义不容辞。据不完全统计,4年多来,德赛所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或当事人经济困难而减免收费案件90多件,减免收费80多万元,为受灾地区群众慷慨解囊的事更不计其数。

几年的努力,为德赛所带来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4年来,他们在为国家和企业挽回经济损失累计1亿多元的同时,队伍也不断壮大,实业也越来越雄厚。更为可喜的是,律师何绍军1997年度评为全国优秀律师,今年,德赛所相继被评为市、省文明律师事务所。

注:本文发表于《珠海特区报》1998年10月21日第2版   作者  顾祖明  朱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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