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风采

德赛之星
参政议政先进律师徐凌事迹材料

更新时间:2013-12-29 返回上一页

 一、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体现出青年律师的精神风貌。徐凌律师,1999年7月毕业于山东大学法学院,毕业后即进入广东德赛律师事务所工作,2001年取得律师资格。2002年从事专职律师工作。作为一名从大学直接进入律师所的法科毕业生,徐律师面临更大的挑战,由于当时我国律师制度改革不久,律师行业的党建工作相对薄弱。徐律师参加工作后,首先完成从学校到社会的转变,不仅业务上积极钻研,工作认真负责,而且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2001年向党组递交了入党申请书,经过组织考察和培养,于2005年6月年被吸收为中共预备党员,2006年6月转为中共正式党员。成为一名共产党员后,徐律师更是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热心社会公益,积极参加主管部门组织的活动,其积极参与立法事务,用所学法律知识服务社会的事迹收到有关方面的肯定。徐律师坚持走专业化发展的道路,在房地产、建筑工程领域办理了大量诉讼和非诉讼案件,成为整个领域的行家里手。2007年11月,徐律师当选为广东省第十一次人大代表,成为我市律师中首位人大代表,也是珠海最年轻的省人大代表,几年来,她活跃在人民为她提供的参政议政舞台上,取得了显著的成绩。
      二、坚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展现律师热心社会公益的风采。徐律师在执业过程中始终坚持加强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学习,坚持依法执业、诚信执业、执业为民。徐律师从不办理群体案件、敏感案件、遇到有群体案件当事人咨询,徐律师都会耐心进行疏导,劝服当事人放弃诉讼打算,向政府有关部门寻求帮助,主动协助政府将有不稳定可能的案件解决在萌芽状态,在维护社会稳定方面主动做出了大量工作。
从2002年2月执业至今,徐律师坚持严格要求自己,从未受到当事人投诉,从未因违法违纪、违反律师职业道德受到惩处。徐律师在办案过程中坚决保持与法官、检察官、仲裁员关系正当,从未有任何违规行为。
      徐凌律师热心公益事业,积极主动参加助学、助残、扶贫、救灾等社会公益活动,积极开展义务法律咨询、法制宣传活动,积极为下岗职工、困难企业、贫困当事人提供义务法律帮助。2004年被市司法局评为热心社会公益先进律师。
      徐凌律师具有良好的专业基础、出色的辩才及团队合作精神,曾于2003年代表德赛所参加珠海首届律师电视辩论大赛,为团队取得冠军作出突出贡献。
      徐凌律师在2007年度参加珠海市律师协会房地产专业委员会发起的珠海市二手房市场法律问题调研活动,历时一年,与其他律师委员一起进行了大量的调查和访问,查询了大量的资料,并担任报告执笔人撰写了总调研报告《珠海市二手房市场突出问题与法律研究》,在法律界引起了较大反响。徐凌律师被珠海市律师协会评选为2007年度专门(专业)委员会先进委员。
      三、认真履行代表职责,出色发挥律师参政议政优势
      2007年11月,徐律师作为法律界代表当选为广东省第十一届人大代表,在人大代表履职期间,徐律师以一个法律工作者又是人大代表的双重身份,双重标准更加严格地要求自己,加强政治学习、了解社情民意、积极参加人大的各项会议、视察及各类活动,对参与的每一项目论证均做深入系统地研究并从法律角度给予专业的意见和建议,给律师界、法律界树立良好的对外形象,彰显律师的独立性、专业性特点,受到好评和赞誉。
      1.2008年领衔向省人大提交关于保护广东省内农村外嫁女诉讼权利的议案。当时广东省内的各级法院均不受理农村外嫁女起诉村集体的相关案件,必须由行政机关先行处理,损害了外嫁女的合法诉讼权利。议案提出后受到省人大的高度重视,省人大内司委专门组成执法检查组到各地进行执法检查,徐律师也全程参加了执法检查并发表了专业意见。现在珠海的农村外嫁女权利保护问题已经基本得到了解决,取得了很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2.2009年领衔向省人大提出了关于珠海内伶仃岛、赤鼻岛应归属珠海管辖的议案,得到省人大、省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省海洋渔业局领导多次组织会谈协商处理方案,徐律师还参与了关于省人大选联委组织的关于议案办理工作的检查,极大地促进了省内相关部门对该议案的办理,为珠海争取两岛合法权益起到了极大的推动作用。
      3.2010年领衔向省人大提出了关于珠中江一体化后三市综合治理前山河污染的议案,受到了省人大领导的高度重视,省人大环资委组织专门小组现场调研,徐律师直接陪同参与了数次现场调研,对如何进行综合治理提出了专业意见,受到省市两级人大领导的高度肯定,对推动前山河的污染治理工作起到了重要作用。
      4.在每年审议政府工作报告及两院工作报告的过程中,充分发挥律师的专业特长,从法律专业的角度提出了很多专业性的意见和建议,受到各级领导的普遍好评。
      5.积极履行代表职责,积极参与人大组织各项视察检查工作,为推动本地经济发展献技献策,受到人大领导和社会各界的肯定。
      6.担任广东省公安厅警务廉正监督员,每年多次与省厅、市局同志座谈交流意见,给省、市两级公安机关的工作出谋划策,受到公安系统同志的一致肯定。
      7.担任共青团广东省委青少年成长导师,每年定期组织座谈,为青少年成长相关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受到共青团领导的赞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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