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风采

德赛之星
广东律师行业突出贡献奖获得者李任开律师事迹

更新时间:2013-12-29 返回上一页

  李任开,广东德赛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主任,1985年7月,从中山大学法律系毕业分配到珠海市对外经济律师事务所工作,从而开始了他的职业律师之路。他是珠海律师业发展的见证者,是珠海律师改革的参与者。25年过去了,他仍然活跃在律师工作第一线,带领他的律师团队为社会提供了优质法律服务,他用自己25年的法律执业经历诠释了改革开放新时期中国律师的追求,他以自己骄人的业绩展示了资深律师的风采。2010年12月,李任开被授予广东律师行业突出贡献奖。

选择律师,国办所时代崭露头角

      跨入中山大学校门的时候,正值中国律师制度恢复。经过几年年的法学专业学习,李任开了解了律师的特点和中国继续律师业落后的状况,他暗下决心毕业后要成为一名律师。1985年毕业的时候,李任开放弃了进入大城市、大机关的机会,只身来到珠海经济特区,开始了他的律师之梦。当时,珠海只有两家律师事务所和几名律师。李任开所在的珠海市对外律师事务所成为他职业生涯的第一站。李任开聪明伶俐,勤奋好学,很快得到事务所前辈的提携和市司法局领导的重视。1989年,珠海市司法局准备组建专门服务对外贸易和外商投资的国际商务律师事务所,这个重担落到了李任开的身上。年仅25岁的他出任主任,勇挑重担。他不负领导重托,紧紧依靠事务所律师,充分调动律师工作的积极性,使国际商务律师事务所在珠海名声鹊起,后来居上,在对外商投资领域服务方面做出重要业绩,为珠海的改革开放做出了贡献,他本人也多次被评为先进工作者。

创办合伙所,铸就职业辉煌

      顺应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需要,1993年底,国务院批转了司法部《关于律师工作改革的方案》,允许律师开办不占国家编制、不要国家经费的自主经营、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合伙律师事务所。这项改革既是机遇,更是挑战。经过慎重考虑,冒着砸掉铁饭碗的风险,李任开决定辞去公职,与另外三名志同道合的律师何绍军、刘俊、闵卫国走到了一起,他们给自己的律师事务所命名为“德赛”,宣示其追究民主科学,献身国家法制建设的理念。1994年3月,德赛律师事务所作为珠海首批合伙律师事务所正式开业。事务所一开始就确定了“民主化管理、规范化运作、规模化发展”的办所思路。李任开把他在国办所的经验用到事务所管理上,经过同仁的努力,事务所每年都上一个新台阶,1998年,德赛所先后被评为珠海市文明律师事务所和广东省文明律师事务所,从而确立了事务所的先发优势。1999年之后,李任开等事务所创始合伙人继续推动律师事务所业务体制和管理体制改革,包括引进新的合伙人、进行分配体制改革、引进专职管理人和各类专门人才、开办外地分所等,事务所再上一个新台阶。2005年和2008年,事务所连续两次被授予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称号,成为国内知名的律师事务所。

精通业务,成为专业优势显著的资深律师

      执业20多年,李律师已经办理了700多件诉讼和非诉讼案件,无论是标的高达几千万、上亿的纠纷,还是标的仅有几万元的小案件,李律师都是一丝不苟,全面收集证据,认真分析法律关系,最后确定办案思路和突破口。他有一个习惯,就是不论案件大小,开庭前都要准备详尽的开庭提纲,少则几页纸,多则数十页。他不仅自己这样做,而且要求他的助理这样,很多律师不理解,但是经过几年的训练就养成了习惯,而且使律师长期受益,他亲自指导的律师大多成为事务所的骨干律师,有的还成为合伙人。他经常告诫事务所同仁,专业素养是律师工作的生命线,要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必须以过硬的法律知识和技能作保障,他还经常组织律师学习新法新规和司法解释,研讨一览复杂案例,与青年律师分享执业体验,在他的带动下,事务所形成了学习学习之风气、钻研之风气。
许多律师到了他这样的资历,有的面临执业枯竭,有的选择退出律师行业,可他凭借正确的执业理念、良好的执业素养坚定的战斗在法律服务的第一线,不断创造出新的业绩。近年来,社会对律师专业化需求越来越高,李律师力推事务所专业化建设,他本人开始把主要经历集中在建筑房地产领域,经过多年的历练,不仅他本人成为建筑房房地产领域的专家,而且事务所的建筑房地产团队也初步形成,以专业及团队优势,他及事务所办理的大量建筑工程和房地产案件得到客户的高度认可。

站在客观理性的角度,力促纠纷和平解决

      律师处在风口浪尖,各种利益矛盾错综复杂,如何把握好律师的角色,是很多律师都面临的问题。多年的执业经验使李律师认识到,双赢或多赢才是律师追求的目标,一味的追究当事人利益的最大化,有时会给当事人造成不必要的损害。因此,在办案中,他在坚持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总是尽量从对方、社会效果、社会稳定等多个角度出发处理各类案件,力争和平解决纠纷。2009年,李律师担任陈某与吴某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抗诉案中陈某的代理人。之前,陈某与吴某的纠纷已先后有珠海中院的民事判决书和广东省高院的民事裁定书,如果要法院再行审理,不仅程序复杂,而且判决后执行很困难,在李律师的反复斡旋下,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了结了一桩长达数年的纷争。2002年,30多位公民因小汽车营运牌照转让与珠海某运输公司发生纠纷,30多位公民情绪偏激,经过李律师的耐心说服,这些公民采用法律手段进行维权,没有导致社会矛盾激化和发生群体性纠纷。
李律师担任东大集团、兴业安全玻璃、中业信托投资公司等企业破产、清算的负责人,在办理破产案件中为政府、社会分忧解难。在在处理这些复杂案件中,李律师总是从维护社会稳定、政府、群众利益的角度出发,依法处理各类矛盾和纠纷。

积极热心社会公益,努力回报社会

      李律师十分热心社会公益活动,他曾被广东省律师协会以“热心公益”通令嘉奖。2003年-2006年,他参加珠海政府法律事务小组,为珠光集团重组提供咨询和论证服务,参加了各种论证会、协调会20多次,参与草拟和提供法律意见10余份,受到有关方面的好评。他经常深入学校、社区、企业宣传法制,曾到金湾区政府、暨南大学、珠海劳教所、澳门等地进行演讲,受到热烈欢迎。他在担任珠海市律师协会副会长期间,组织完成省律协的委托《律师法》第四章修订草案任务,受到有关方面的嘉奖。他在捐资助学、扶贫济困方面更是不遗余力,他参与发起了德赛在广西贫困地区捐建希望小学的活动,自己捐款2万多元,在东南亚海啸、汶川、玉树地震等灾难发生后,他不仅带头捐款,还带着自己的儿子和家人到红十字会献爱心。目前他还在以“一对一”的方式常年帮助两位困难的中学生。帮助困难群众从不留名,朴实无华,让我们看到了一位大律师的慈善和人文情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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