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风采

德赛之星
徐凌律师访谈

更新时间:2013-12-28 返回上一页

——徐凌律师访谈
徐凌律师,女,1977年10月生,迄今于广东德赛律师事务所律师,中共党员执业7年。2007年11月当选为广东省第十一届人大代表,翌年受聘广东省公安厅警务廉政监督员,现任广东省第九届律师协会律协监事,珠海市律师协会律协参政议政工作委员会副主任、房地产专业委员会委员。德赛律师所辩论队队员、珠海市律师协会第一届、第二届律师电视辩论大赛德赛律师所冠军队成员。 ….
从各方媒体了解到,年初以来广东省第十一届人大对《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相关议案展开了重点讨论,各级政府、社会各界也广泛组织研讨与部署,确保《纲要》深入贯彻落实。带着相关问题,本刊编辑对广东德赛律师事务所徐凌律师进行了一次访谈。代理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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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刊编辑:徐律师您好,我们都知道,广东省2009年的社会热点话题,莫过于《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的实施,作为本届省人大代表,您对珠海市这一年来在贯彻落实《纲要》方面的工作有哪些评价?
从各方媒体了解,年初以来广东省第十一届人大对《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相关议案展开了重点讨论,各级政府、社会各界也广泛组织研讨与部署,确保《纲要》深入贯彻落实,作为本届省人大代表,您对珠海市这一年来在贯彻落实《纲要》方面的工作有哪些评价?
徐凌律师:如果具体地评价《纲要》的贯彻落实,《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是今后一段时期内指导珠三角地区改革发展的行动纲领,具体的落实,要我们要从三方面个角度出发来思考:1、把握契机推动经济转型升级具体措施是否有利于推动经济转型升级;2、多方努力推进珠三角一体化进程是否有利于推进珠三角一体化进程;3、是否积极发挥了珠三角的辐射带动作用。
从这三个方面考量,珠海市在贯彻落实《纲要》方面做出了相当突出的成绩:2009年8月14日《横琴总体发展规划》经国务院常务会批准,由珠海市迅速牵头实施;2009年9月1日作为横琴开发项目启动工程的十字门商务区展示中心动工;2009年11月长隆国际海洋度假区征地工作接近尾声,展示大楼加紧兴建;2009年12月15日港珠澳大桥建设动工;2009年12月28日中海油珠海深水工程基地奠基。特别是在《纲要》将珠海定位为珠江口西岸核心城市的情势下,港珠澳大桥项目将全面提升珠海在珠三角交通网络布局中的地位,为珠海辐射带动珠江西岸的整体发展奠定基础;而由十字门商务中心项目开启的横琴总体开发,将直接加速珠海经济转型步伐,逐步促进区域产业升级、管理体制创新,为实现泛珠三角区域一体化奠定基础。
本刊编辑:有人说2009年是广东省的“珠海年”,一系列重要会议在珠海隆重举行,一系列重大工程在珠海立项动工,中央领导、省领导频繁莅临珠海视察,舆论媒体争相报道珠海的热点,徐律师您认为在当前的发展形势下珠海市还应当把握好哪些方面的工作?
徐凌律师:下一阶段,珠海在把握契机提升城市位势、发展区域经济的同时,应在原有工作成绩的基础上加大民生问题的处理力度,进一步创造老百姓安居乐业的良好社会环境。
我在履行代表职责期间随团调研了珠海华侨农场改制、职工安顿以及危房改造工作,华侨农场改制工作关系到大批职工的住房、就业以及基本生活保障,是重大民生问题,省政府早在2005年就制定《广东省推进华侨农场改革和发展实施方案》来解决。2007年国务院发布《关于推进华侨农场改革和发展的意见》之后,珠海市委市政府出台《加快平沙红旗白藤农场改革与发展实施方案》,并与2008年10月29日由珠海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加快推进平沙红旗华侨农场改革与发展工作方案》,明确了改革发展的目标与任务:1、改革发展的目标是到2010年基本完成华侨农场新一轮体制改革;2、改革发展的主要任务是进一步完善农场管理体制、推进国企改革、完善社会保障、妥善处理职工劳动关系、完成危房改造、解决有关重大历史遗留问题,促进华侨农场体制、管理、经济全面融入社会,经济结构不断优化,产业协调发展,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进一步完善,职工生产生活条件得到明显改善。
调研过程中我们看到,在省、市、区三级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政策的支持下,农场职工新居建设取得了很大的成绩,职工的居住条件很快将得到彻底改善。但农场上缴利润的减免、金融债务的处理等相关工作还需要我们继续花大力气完成。
处理好民生问题,有利于政府的维稳工作,更深层次的意义是为珠海经济发展提供和谐的社会环境。
本刊编辑:经济持续发展需要稳定的社会环境,而法治建设工作是社会稳定的重要保障,徐律师,请您简单谈一谈珠海市的法治建设工作。
徐凌律师:珠海市的法治建设工作成绩是显著的,但随着经济发展,社会上会出现一些新情况,这将促使我们进一步去推进法治建设工作。去年元月份, 我们市律协房地产专业委员会结束了一项对二手房交易市场的调研活动,调研结果显示了物业中介公司与物业转让方、物业受让方、按揭银行以及政府各职能部门之间存在的大量突出矛盾。总结起来,有些属于地方立法环节的问题,比如对中介公司收费行为没有相关规章制度予以规制;有些属于执法环节的问题,比如政府职能部门对市场交易的监管方面存在监管主体不清晰、监管水平滞后、监管效果不明显等现象;还有一些属于法律运用问题,比如物业中介公司与物业转让方、受让方之间不能有效运用居间合同来确保交易安全、调节交易矛盾。我只举这一个例子,法治建设确实是一项系统工程,要立法、执法、司法各个环节要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努力,才能逐步推进我们珠海的法治化水平再上台阶。
特别要谈到一点:随着横琴开发项目与港珠澳大桥建设的启动,珠海与港澳的融合将会迅速加深,政府层面会尝试一些新的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模式,社会上将出现一些新型法律关系与新型案例,我们法律工作者应当敏锐把握社会脉动,锐意创新,提升服务水平。
本刊编辑:关于法律工作的创新,系统地涉及到公、检、法、司各机关以及律师行业,请您简单谈一谈律师事务所以及律师应当从哪些方面考虑创新这个课题?
徐凌律师:对于律师事务所而言,创新包括管理创新与业务创新两个方面,对于律师个人,创新更多是指业务创新。管理创新与业务创新是每个律所、每位律师都在深刻思考的问题。
以我们德赛为例,创办之初德赛确立了“民主化管理、规范化运作、规模化发展”的思路,十六年来一贯坚持之,在规模化发展方面取得了成功,但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律师事务所应当将管理重点放在如何利用品牌优势发展团队服务和专业化服务上,更深程度地强化自身的行业竞争力。
律师个人的业务创新,我想应该分自身专业领域内高新业务的探索与专业领域拓宽两个方面,即深度与广度两个方面。专业领域内的高新业务往往涉及社会新现象、新问题,所以律师必须时刻保持敏锐的洞察力去感知;专业领域的拓宽,会克服自身思维定势,预防固步自封、落后于社会发展的危险。
本刊编辑:徐律师,很冒昧地谈一个话题,我觉得很多人从您身上感受不到职业律师留给公众的一贯印象:炯炯凌厉的眼神,咄咄逼人的气势;可能感受到更多的是:温婉暖和从容平静。?
徐凌律师:我从学生时代就偏好思辨,从事律师执业工作并对其有了更深层次的认识后,发现在律师执业工作中慎密的分析、冷静的判断是更为重要的——其直接地决定着你为客户提供的法律意见的准确程度。
至于公众印象,我想是内形与外吧,真实的自己。
本刊编辑:徐律师,您怎样看待公众印象在业务开展中所起的作用?
徐凌律师:在业务方面,实现委托人利益的最大化,就是实现律师自身的利益最大化,印象只是一个方面,而实质上实现委托人的需求,才是开展业务的基础。
本刊编辑:对于刚入职的青年律师来讲,由于社会活动少,公众印象相对薄弱,常会被案源少的问题困扰,在青年律师职业发展方面,您有哪些看法?
徐凌律师:目前来看刚入职的青年律师普遍面临两方面的障碍:一、收入少,工作辛苦:青年律师靠自身的法律知识和掌握的服务技能,有能力办理业务,但因为没有知名度,往往找不到客户,青年律师需要投入大量精力拓展业务,但付出与回报不一定成正比,非常辛苦但收入少;二、找准个人的专业定位比较难:受困于社会经历与收入低的影响,青年律师对业务领域比较迷惘,对如何选择自己的定位比较迷茫。
          从入职到资深,成为优秀律师是需要经历一个过程的。这个道理不论哪个行业,哪种工作,都是相同的。选择了律师职业,就要做有心人,从行业特点出发,适时调整自己,要逐步积累从而达到优秀,急功近利,对自身成长,对社会都是不好的。
(原载于《德赛律师》2009年特刊根据2009年12月25日访谈内容整理于2010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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