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法律动态
汽车法律动态2011第3期

更新时间:2014-03-04 返回上一页

一、2011年8月至11月正在制定和已经发布的我国汽车产业相关法律和政策
(一)2011年8月2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印发《关于规范工业产品质量企业自我声明的实施意见》
该实施意见中的“企业自我声明”是指工业企业通过产品说明书、宣传资料、产品包装等形式对产品的功能、性能、执行标准、技术特点和质量水平等特性所做的承诺性明示,不适用于合格评定中的第一方证明。
规范企业自我声明,就是要加强对企业自我声明活动的管理和监督,引导企业承诺质量责任,如实、科学、完整地明示产品特性。
目前,我国企业自我声明的总体状况良好。但是,还存在着部分企业不兑现质量承诺,明示信息内容不科学、不规范的现象,个别企业甚至故意隐瞒信息或宣传虚假信息,欺骗消费者。这些现象的存在,不仅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利益,挫伤了消费信心,也对我国工业产品的信誉带来了很大的风险和损害。
    规范企业自我声明,对落实企业质量主体责任,营造公平竞争的环境,维护市场秩序,拉动消费需求,进一步提升工业产品的质量信誉具有重要意义。
《实施意见》还从规范企业自我声明主要措施、近期重点工作以及工作要求等方面做出了规定。
(二)最高法院新规让“公布汽车上牌量”获司法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于8月13日颁布实施。该《规定》称,相关政府部门“依法应当公开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人民法院应当判决被告在一定期限内公开”,今后,“即使被告逾期没有作出任何答复,只要原告一并请求判决被告公开或者更正政府信息且理由成立的,人民法院也不必只原则判决行政机关作出答复,而是可以直接判决其对政府信息予以公开或者更正。”另外,“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可以作区分处理的,还可以判决被告限期公开可以公开的内容。”
这一《规定》的出台,将为解决“全国汽车上牌量数据公开发布”的难题带来新的希望,为全社会敦促握有“全国汽车上牌量数据”的交管部门实行信息公开化而提供司法解释和支持。
(三)四部委联合发布新能源汽车推广“安全令”
近日,科技部、财政部、工信部和发改委等四部委,联合发布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安全令”,其中强调要对示范运行的新能源汽车进行安全监控,特别是加强对动力电池和燃料电池工作状态的监控。
四部委在《关于加强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安全管理工作的函》中要求,新能源汽车试点城市要立即开展全面、系统、彻底的安全隐患排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必须限期改正。所有示范运行的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应与《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应用工程推荐车型目录》确认的技术状态严格一致,对投入示范运行的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纯电动汽车要全部安装车辆运行技术状态实时监控装置,特别是要加强对动力电池和燃料电池工作状态的监控。对混合动力汽车按一定比例进行实时监控。另外,试点城市要建立事故预警信息系统及事故紧急处置机制。
四部委还要求试点城市根据车辆示范运行实际情况,积极组织车辆制造、运营单位开展安全技术专项研究,特别是针对载客量大的电动公交客车,应在运行实践中不断摸索和应用行之有效的主动安全和被动安全产品技术,加强阻燃型车用新材料和车载快速灭火装置的研发应用。而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整车及关键零部件设计、制造单位,要牢固树立“质量至上”的意识,建立汽车产品质量责任制,强化产品安全技术研究,强化产品安全试验,严格按照国家相关产品管理要求和技术标准为市场提供安全、可靠的产品,保证产品一致性,在源头上杜绝安全隐患。
(四)国务院发布《“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
9月7日,国务院发布了《“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要求,“十二五”期间应积极发展城市公共交通,加速淘汰老旧汽车、机车,基本淘汰2005年以前注册运营的“黄标车”;实施第四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在有条件的重点城市和地区逐步实施第五阶段排放标准;全面推行机动车环保标志管理,积极推广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方案》提出,“十二五”期间应完善机动车燃油消耗量限值标准、低速汽车排放标准;制(修)订轻型汽车第五阶段排放标准,颁布实施第四、第五阶段车用燃油国家标准;建立满足氨氮、氮氧化物控制目标要求的排放标准;鼓励地方依法制定更加严格的节能环保地方标准。
(五)《党政机关违规公车处理办法》即将出台
9月20日,中央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召开第三次会议,审议《党政机关违规公务用车处理办法》,研究《党政机关执法执勤用车、中央企业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有关制度办法》,制定公务车违规处理办法首次提上领导小组的议事日程。
全国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从今年起在各地大刀阔斧展开。今年年初,中办、国办印发《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省部级干部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之后,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和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对开展专项治理工作作出全面部署。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开展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作出具体部署,各地根据这份实施意见制定了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此前,国家在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方面规定可以怎样做,却未能对规范规定的单位或个人进行有效的处理,此次审议《党政机关违规公务用车处理办法》,将更有力地监督公务用车的配备和使用情况。
(六)混合动力车排放测量标准征求意见发布
环保部近日印发《轻型混合动力电动汽车污染物排放测量方法》(征求意见稿),就混合动力汽车排放的相关测量标准征求意见。
标准编制说明显示,该标准适用于装用点燃式发动机或压燃式发动机最大设计车速大于或等于50km/h的轻型混合动力汽车,除规定了上述车型的污染物排放测量方法及污染物控制装置耐久性和车载诊断系统(0BD)的测量方法外,还规定了轻型混合动力电动汽车的型式核准要求、生产一致性和在用车符合性的检查和判定方法。
根据业内专家预测,到2016年,我国混合动力汽车数量将达到42.5万辆,占乘用车总产量的1.7%。而根据不同的研究和咨询机构的分析,到2015年,全球混合动力汽车的年销量将可能达到100万至300万辆。
截至今年4月,国家共发布21批新能源汽车推广目录,共226个车型,其中轻型混合动力汽车有14个车型,分别来自9个不同的整车厂。这14个车型中,可外接充电的混合动力汽车车型1个,其他均为不可外接充电式轻型混合动力汽车。尽管目前基本还没有投入批量生产的国产车型,但已有部分车辆在一些城市或地区的示范项目中应用。
业内人士认为,此次环保部出台混合动力汽车的排放测量标准,意味着在国家层面对新能源汽车的相关标准进一步完善,这有利于混合动力汽车在市场层面的推广。
(七)国家能源局正制定汽车发动机“油改气”标准
10月10日,国家能源局油气司相关官员在2011中国石油大会上接受中国证券报记者提问时表示,能源局正在会同工信部等部门就常规汽车发动机改装为LNG发动机制定相关的改装标准。
一台360马力的重卡一年行驶10万公里,用LNG比用柴油每辆车每年可节约10万元燃料费,而一辆原装LNG重卡的价格比普通汽柴油重卡的价格仅高约10万元,一辆在用重卡改造为LNG重卡改装费仅需8万元左右,重卡如果使用LNG作为燃料后,不到一年就可收回高出柴油重卡的成本,之后燃料成本将节省40%。
即便如此,LNG重卡在推广中仍存诸多难题。“在用车”改装为LNG燃料汽车,需要对原发动机改造,由于缺少相关规定,这类改装车很难通过年检。此外加气站数量有限,LNG汽车加注站的建设相关手续繁杂,这导致建站速度缓慢,严重影响了LNG重卡的推广速度。
今年8月,国家能源局正式批准了《液化天然气(LNG)汽车加气站技术规范》行业标准,正式实施时间为2011年11月1日。LNG汽车加气站标准出台有利于LNG汽车的推广。
与LNG重卡一样,LNG运输船同样存在标准缺失的问题。由于货船通常在两点间固定行驶,水面运输较陆地运输更为平稳,因此运输船较重卡更适合采用LNG做燃料,目前我国众多内河航道上行驶着数以十万计的运输船只。日前,由中国船级社武汉规范研究所牵头制定的新版《气体燃料动力船检验指南》已于近日在武汉顺利通过专家评审。
该能源局官员表示,国际海事组织对船运排放标准逐渐严格,中石油集团LNG动力船舶正在长江流域试航,目前看来实验结果相当乐观,国家有关部门将根据实验结果考虑LNG动力船舶的标准制定问题,但目前看来该项标准的制定时间还尚需时日。
(八)中国节能汽车政策的尴尬
自10月1日起,中国最新的节能汽车推广补贴政策开始施行,这项由工信部等三部委公布的政策显示,从10月份起,节能汽车入围产品的平均百公里油耗将从6.9升降低至6.3升,单车补贴3000元的标准则不变。
这一新政出台后,市场反应强烈,由于可选择车型大幅缩减,小排量车型交易量立即走低。根据工信部网站历次发布的节能汽车产品入围补贴名单统计,在新政施行之前,总共有427款车型可享受节能补贴,已基本覆盖1.6L及以下排量的在售主要车型。而10月1日新政施行后,按照新的油耗标准统计,将至少有七成的车型会被淘汰出局,不能继续享受补贴。据公布的第一批享受补贴的节能车型名单显示,仅有37款车型入围,而在原来以百公里油耗6.9升的标准衡量,有多达70%左右是自主品牌车型,因此随着节能补贴新政的出炉,自主品牌企业的销量将会遭遇非常大的负面影响。
业内人士认为,通过鼓励消费节能车型来实现节能效益并非治本之策,特别是对于中国自主品牌汽车来讲,他们的生存环境将更加恶化,而这也正是中国汽车工业实现转型升级的尴尬。事实上,中国对于燃油效率和终端排放等环保指标的约束虽然在逐年收紧,但由于合格油品供应困难,标准往往成为一纸空文。
研究者认为,中国应该继续快速行动,在2012年底前制定出世界级的重型车辆管控标准。而制定到2025年的乘用车长期标准将会促进国内企业继续加大在能效技术方面的投资。同时,乘用车的管控标准从重量向生态足迹的转变有助于生产商优化汽车重量,可以通过使用轻型材料实现(例如铝和高强度的钢铁)。通过制定世界上最好的燃油经济性标准,中国能够使汽车行业集中在革新上,这样就能保持竞争性,节省消费者的用车成本,并保证能源安全,减少石油进口,减少温室气体排放。
(九)税务总局公告明确企业资产重组免征营业税
税务总局近日发布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对纳税人资产重组有关营业税问题进行了明确。公告规定,自2011年10月1日起,纳税人在资产重组过程中,通过合并、分立、出售、置换等方式,将全部或者部分实物资产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债权、债务和劳动力一并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的行为,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其中涉及的不动产、土地使用权转让,不征收营业税。
(十)成品油定价方案年内或出台
10月13日,发改委能源研究所一位研究员称,“新成品油定价方案在数月前就已经交到国务院,目前国际油价水平较为稳定,年内推出新方案的可能性较大。现在可以确定的是,新方案将进一步突出市场的导向原则,缩短调价周期。”而对于业界最为关心关于发改委是否将成品油价格定价权下放给三大石油巨头,该人士则表示,这还需要国务院最后定夺。
参照近期成品油调价中的说法,国家发改委对国内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的描述是有控制地间接接轨机制,这符合预期成品油调价机制的改革方式,即调价周期从22日缩短为10日。调价不再上报国务院批准,达到既定规则标准即自动上调。
事实上,对于酝酿多时的新成品油定价方案,国家发改委在此之前就已将操作方案征求意见稿(简称“意见稿”)发予几大石油公司。
在该意见稿中,除将成品油调价间隔从目前的22天缩短至10天外,还提出两个具体操作方案:一是,将定价权限下放给三大石油巨头,二是,由发改委委托中介公司颁布调价。
根据第一个方案,当国际市场原油价格在每桶40-130美元时,三大石油公司可以按照国家确定的成品油价格机制,根据国际市场油价变化及国内成品油市场供求情况自行确定调价方案,发改委不再发文。
而根据第二个方案,当国内成品油满足调价边界条件时,发改委将委托中介机构公布国际市场油价变化情况和国内成品油最高零售价格,企业可以此为基础自主确定具体执行价格,每次调价政府不再发文。
中国能源网首席信息官韩晓平则认为,下放定价权是实现成品油价市场化的大趋势。“但放权应该以改革目前国内石油企业垄断格局为前提,否则,很易被垄断巨头操纵价格。”
(十一)电动汽车标准将公布,央企外资暗战话语权
日前,中国汽车工程学会电动汽车分会官方人士透露,中国电动汽车标准纲要已经编成册子,一共四册,预计将于今年年底或者明年年初公布并进入实施阶段,从而为中国电动汽车推广铺平道路。
在新能源汽车市场上,谁掌握了标准,谁就控制了未来市场的主动权。因此,在中国电动汽车标准公布前夜,电动汽车产业链上的汽车制造企业、零部件企业以及运营商开始暗战电动汽车标准制定,较量最激烈的是实力强大的央企和跨国企业。
中国电动汽车推广和产业化一直受困于标准化,日前已经完成的电动汽车标准纲要将有助电动汽车量产化。中国电动汽车纲要由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制定框架,组织国内汽车专家、大型汽车企业、零部件企业商讨制定而成,各项标准已经编订成册。中国电动汽车标准纲要参照了国外电动汽车标准,一部分标准并非简单一致,一些不符合中国实际情况的,就进行改动以符合中国标准。
中国汽车工程学会电动汽车分会透露的纲要内电动汽车标准有六大项:一,属于充电与接口的有4项;二,属于电机及控制系统的有3项;三,属于储能装置的有8项;四,整车及相关部件标准;五,电动汽车能源供给系统相关标准;六,电动汽车传导式充电接口。
据了解,在电动汽车标准制定过程中,基本是国内大型企业参与标准制定,没有外资电动汽车企业介入。有业内人士对中国电动汽车标准表示担心,因为中国电动汽车零部件体系能力相对薄弱,在产品质量和研发等环节均不能与跨国零部件企业相比,官方实施的电动汽车标准并不能捍卫中国电动汽车企业话语权。日前,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技术经济部部长吕薇也毫不客气地指出,目前国内大部分电动汽车生产企业是组装厂,电池技术、材料技术和充电设施是短板。因此,没有高端技术支撑的中国电动汽车标准或成为外资企业规模进入的工具。
“在电动汽车标准制定中,有很多关联外资企业找过我们专家,希望参与标准制定,但他们只能发表意见,”中国汽车工程学会电动汽车分会官方人士说。
分析人士指出,参与制定中国电动汽车标准的企业多是国内央企或者国有企业,在电动汽车进入试验阶段,央企多承担了汽车、零部件、设备系统以及运营商等角色,基本是央企电动车产业联盟的成员。有意思的是,在上海国际汽车城电动汽车试验区内,电动汽车能在央企充电运营商充电桩上充电,却不能在通用电气建设的充电桩上充电。
不过,外资汽车公司并不想失去对中国市场未来的控制权,早早进行强强联合与央企电动车产业联盟抗衡。9月22日,通用电气与通用汽车签署了一项合作备忘录,双方将联手在中国共同推进电动车基础设施建设。通用电气介绍,为了推广电动汽车基础设施建设,通用电气将花巨额资金向整车厂采购电动汽车。
此外,另一个不可忽视的力量是充电运营商。“标准的话语权往往掌握在充电运营商手中,不管是央企还是外资企业的产品,都必须与运营商系统相匹配才行,”普天海油新能源动力有限公司市场运营部总经理仇炯说。正因如此,普天海油、南方电网和通用电气等齐齐进入电动汽车基础服务设施领域展开竞争。以普天海油和南方电网为例,双方在深圳充电标准上曾经有过竞争。由于电动汽车试验还在初期阶段,中国充电运营商成长比较慢,目前普天海油和南方电网也只基本完成了在深圳的布局,分别有57个充电桩和62个充电桩。
(十二)《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将有望落地实施
《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征求意见稿),在经过一个月的公开征集意见之后,将有望落地实施。
新规规定,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无使用年限限制,报废行驶里程参考最大值为60万公里。此外,新规对出租客运汽车和商用车的强制报废年限也提出了明确上限,其中,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的强制报废年限是8年,公交客运汽车13年,其他小、微型营运载客汽车10年,其他大、中型营运载客汽车15年。
有业界人士担心,这种过于宽泛的强制报废标准,将令进入二手车市场上交易的车辆存在安全隐患。但中国汽车流通协会副秘书长罗磊却认为,宽松的强制报废标准,主要是考虑保护消费者的使用权益。在北京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陈永学律师看来,无论从物权法还是民法对公民财产的保护来看,车主都拥有车辆的全部财产权利,包括何时行驶等,应以汽车的功能性是否符合国家标准来要求,而不应以其他的方式来强制决定。“日本对于零部件、发动机年限都有明确的规定,而我国汽车业因为成本竞争压力较大,为了降低成本参与价格竞争,难免在零部件的选择和使用中,以经济性为主要选择因素。所以,目前我国的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还没有到达具体规范、严苛控制年限的标准。”中国汽车流通协会有形市场分会常务副理事长苏晖认为。
据中国汽车研究中心相关专家介绍,目前,汽车工业发达国家并未规定车辆强制报废的使用年限或行驶里程数量(除韩国对某些用途的车辆有所规定外),而是利用车辆定期检查的结果,从经济角度引导用户自愿报废车辆。
在欧洲,车主要定期到技术服务机构对车辆进行检查,只要符合最低标准即可继续使用,不符合就要修理并再次检查。而一些老旧车型的用户为了通过检查,就要花费很多的费用进行修理,因此,如认为不值得修理,就会主动进行报废。日、韩、美等国家均是如此。
事实上,新版《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已经酝酿多年。在1997年实施的汽车报废标准中,对于私家车的强制报废标准为期限10年,行驶10万公里。之后,随着我国汽车工业的迅速发展,车辆技术水平的提升、车辆运行环境的改善,这一限制显得过于苛刻,不符合节约资源的原则。因此,在2000年的汽车报废标准规定中,虽然仍有年限限制,但是可通过年检延长使用期限,且将私家轿车的年限标准延长为15年。2006年,商务部首次就《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征求意见。在2006年的版本中,取消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使用年限限制,被正式写入标准当中。这被认为是最为重要的变化。但是在“征求意见”之后,新标准没有正式出台。
此次标准规定如若出台,将使得1997年颁布的《关于发布<汽车报废标准>的通知》(国经贸经【1997】456号)、《关于调整轻型载货汽车报废标准的通知》(国经贸经【1998】407号)、以及《关于调整汽车报废标准若干规定的通知》(国经贸资源【2000】1202号)等规定同时废止。
(十三)新能源汽车成重点开发项目
11月14日,工信部公布了此前印发的《“十二五”产业技术创新规划》,在其重点开发项目中,对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在技术开发上有了更高的要求。
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作为此次规划中装备制造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其高效内燃机、先进变速器、普通混合动力专用发动机和机电耦合装置设计制造技术,先进汽车电子控制技术,低阻零部件、轻量化材料与激光拼焊成型技术,高比能先进动力电池新材料、新体系的前瞻性研究和新结构、新工艺等应用技术,驱动电机系统与核心材料技术,燃料电池电堆、燃料电池发动机及其关键核心技术等都被列为重点开发项目之中。规划指出,培育与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围绕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车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培育和发展需要,加大重大关键技术研究开发力度,突破产业核心关键技术,推动重大科技成果应用,支撑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壮大。
此次规划的制定,是为了贯彻落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和《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明确“十二五”期间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技术创新的目标和重点任务,引导和加强重点产业的技术创新工作,促进工业转型与升级。规划范围涵盖原材料、装备制造、消费品、信息产业四个领域,规划期为2011年~2015年。
(十四)《乘用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则》发布
2011年11月4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了《乘用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则》,该规则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
与2004年的《汽车产业政策》相比,《规则》虽未设定具体的投资金额,但更为详细的诸多条款事实上抬高了乘用车生产的准入门槛。
2004年出台的《汽车工业产业政策》中,给新建汽车生产企业设定了一条投资规模“红线”项目总投资额不低于20亿元人民币。但这一数字在《规则》中并未出现,取而代之的是包括产品生产、设计开发、产品一致性和营销售后能力的“36条”。
应解读为“硬实力标准并未降低,软实力要求陡然提升”。“汽车本身就是个规模化效应的行业,以现在的中国汽车业发展看,一个企业项目投资超过20亿元太容易了。对于汽车企业而言,融资渠道也更多样更容易,用这项来考量企业没有多大意义。”有业内专家表示表示。
在《规则》中,虽未明确企业建设研发中心的投资规模,但要求“专业技术人员占企业员工总数不少于5%。同时,车企应具有整车各项性能的测试能力。”而在研发设计源头,《规则》更加明确了“应具有产品概念设计的能力,包括汽车造型设计、数字模型建模、油泥模型制作等能力”的细则,一定程度上防止了逆向开发的可能。此外,《规则》除加大生产质量层面的监管力度外,还规定了车企售后服务、备件供应满足所有客户要求,能保证产品的设计使用寿命期限(不少于10年)。
 “与以前政策相比,这次《规则》通过对诸如生产环节四大工艺的详尽要求彻底杜绝了KD(散件组装)模式,同时更加强调了研发环节,对提升中国汽车工业整体水平有着积极的意义。”前述业内人士评价道。
事实的确如此。进入新世纪的十年间,中国汽车工业已基本完成了第一轮的合资布局,同时,国有汽车企业集团或依托外方优势或通过海外并购也初步完成了产业布局,建立起较为完备的研发、生产、销售体系。而诸如吉利、长城等民营汽车企业在经历十多年发展后,也已成为自主品牌的主力军。
然而,随着中国汽车市场的高速增长及可预期的巨大市场潜力,进入新世纪第二个十年后,新一轮合资热的大门正在开启。在这一轮新合资大潮中,既有雷诺、斯巴鲁、捷豹、路虎这样的迟到者,也有英菲尼迪、雷克萨斯这样归属于母公司旗下的子品牌,同样还有萨博这样的没落贵族及因股权变化而另起炉灶的马自达。“与本世纪初成立的合资企业相比,这些外资企业大多属于小众品牌,本身不会对中国的汽车产业升级带来质的影响。”上述业内人士表示,“此时‘放他们进来’,如果没有更为严苛的准入条件,很难说他们会不会‘打一枪就跑’。”如此看来,新《规则》出台的背后似乎充满了行业管理者的智慧即通过更为细化的准入门槛“拴住”新外资品牌,又通过内部整合提升行业集中度,进而促进中国汽车产业的整体升级。
工信部已明确规定乘用车生产企业须符合六大方面条件:(一)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有关规章和国家产业政策、宏观调控政策的规定;(二)具备一定的规模和必要的生产能力及条件;(三)具备必要的产品设计开发能力;(四)所生产的产品符合有关国家标准及规定;(五)具备保证产品生产一致性的能力;(六)具有产品销售和售后服务能力。
(十五)四部委发文:免除新能源车摇号限行等限制
11月11日消息,财政部、科技部、工信部、发改委四部委已联合发文,要求进一步推进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试点工作,试点城市要研究和制定鼓励措施,落实新能源汽车免除车牌拍卖、摇号、限行等限制。
通知明确提出,各试点城市应研究制定鼓励政策,落实节能和新能源汽车免除车牌拍卖、摇号、限行等限制措施,并出台停车费、电价、道路通行费等扶持政策,调动政府、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购买、使用。
在推进基础设施建设方面,通知提出,针对个人新能源汽车用户,试点城市应为其在住宅小区、工作场所停车位配套建设充电桩,配套比例不低于1:1,并提供充电设施建设的服务。
通知还要求,试点城市在政府机关、商场、医院等公共设施及社会公共停车场,应适当设置专用停车位,并配套充电桩,并调配资源,建设少而精、覆盖示范运行区域的快速充电网络。
据了解,目前全国有20个城市为新能源汽车推广试点城市。按照规划,到2015年,试点城市数量将达30个以上。
二、2011年8月至11月汽车行业重要资讯
(一)国内资讯
1. 中国汽车出口比例全球最低
有研究报告认为,入世10年中国汽车出口形成的主要特点是:汽车零部件出口额大于整车出口额,出口贡献度最大;自主品牌汽车占汽车出口的主导地位,合资品牌汽车出口很少;轿车出口已经占我国整车出口数量的近三分之一,出口产品档次也有所提升;整车出口市场集中在东南亚、非洲和中东地区,汽车出口尚未形成强势品牌。
而另一个未被总结的特点则是,在中国成为全球第一大汽车市场的背景下,汽车出口量占汽车产量的比例却居于全球最末位。
统计数据显示,2010年我国汽车总产量已达1826万辆,蝉联全球第一,其中出口量约54万辆。中国汽车出口量仅占总产量的2.98%。这个比重在全球主要汽车生产国中处于最低水平,甚至不及印度、巴西等其他金砖国家。
中国出口量最大的车企是奇瑞汽车,2010年为9.2万辆,也仅占其全年68.2万辆销量的13.5%。
不仅如此,目前中国汽车出口仍处于初期阶段。整车出口市场集中在东南亚、非洲和中东地区,出口主力车型相对低端的2010年,出口汽车平均价格仅为1.23万美元,而同期进口汽车平均价格为3.77万美元。另外,入世以来,中国汽车出口并没有形成自己的强势品牌。
2. 十二五将加强汽车自主创新财税支持
工信部副部长苏波9月3日出席“2011中国汽车产业发展(泰达)国际论坛”时表示: “十二五期间,将加强对汽车自主创新的财政税收政策等激励机制,引导企业不断加大研发投入。十二五期间汽车工业的发展,要坚持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转变汽车工业发展方式为主线,坚持扩大开放和自主发展相结合,大力推进自主创新,加快培育自主品牌,积极发展节能与新能源汽车。要努力完成汽车工业产品结构和技术结构的优化升级,基本实现关键技术的自主研发,形成持续的创新能力,逐步创立具有国际竞争力的自主品牌。“十二五”期间,工信部将大力推动大型企业集团发展,积极培育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汽车产品自主品牌,推动兼并重组,提高产业集中度;还将积极引导地方和社会投资,鼓励企业开发和生产汽车关键零部件,支持汽车零部件骨干企业跨地区的兼并重组,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关键零部件企业集团”。
3. 萨博汽车迎来转机,二次申请破产保护获批
萨博在提出破产保护申请被驳回后,第二次提起的上诉已经获得瑞典法院的同意,该公司将有至少3个月的"喘息期"。9月21日,瑞典有关法院同意了萨博汽车的自愿重组申请。在进入自愿重组程序后,经独立管理人申请,可进入瑞典国家工资保障计划,从而确保所有员工的工资都能得到支付,且萨博汽车的债权人针对萨博汽车提出的破产申请在自愿重组期间将被暂停审理。自愿重组的初始执行期为三个月,经申请延长后最长可达十二个月。
另外,从浙江省发改委的官方网站获悉,青年集团与萨博的合资项目已获得批准,文件将进一步上报至国家发改委。批复文件显示,双方合资项目建设地在瑞典特罗尔海坦市,将研发萨博9-1、9-6及9-7等全新车型。项目总投资1980万美元,其中青年乘用车出资990万美元占股50%,萨博汽车出资990万美元占股50%。
萨博CEO穆勒曾在上周表示,萨博正在与庞大集团和青年汽车商谈拨款援助方案。而据青年集团轿车业务部门主管雷切尔介绍,青年汽车正计划向萨博支援11.9亿美元,以解燃眉之急。在双方成为合作伙伴后的一年半时间,萨博将有可能实现盈利。
在今年6月,萨博与在华合作伙伴签订谅解备忘录时,青年汽车和庞大已同意斥资2.45亿欧元收购萨博总计超过50%的股份。
4. 第二届全球汽车论坛在成都开幕
10月11日,第二届全球汽车论坛在成都开幕。
中国贸促会汽车行业委员会会长王侠说,“2011年,我们处在一个承前启后、继往开来的重要历史关头。”中国汽车市场的风向,成为了全球跨国公司与中国本土企业制定企业发展战略的重要决策依据。
“十二五”规划在政策上将对汽车行业的重点领域倾斜,工信部装备司司长张相木在“2011全球汽车论坛”上表示,这些重点领域中,很重要的一个方面就是节能和新能源体制。另外还包括推进企业兼并重组和“走出去”方面的政策。
对于争论已久的中国新能源汽车发展道路选择问题,张相木表示,混合动力分为普通混合动力与插电式混合动力。普通混合动力被归纳为节能车型,而插电式混合动力属于新能源汽车,与纯电动车享受同等补贴标准。
5. 美国燃油新政收紧 中国汽车业压力骤增
日前,美国政府颁布了首个针对中型及重型车辆的燃油效率和温室气体(GHG)排放标准。依照相关标准,与2010年基准年相比,到2017年,长途卡车的温室气体排放量将减少9%—27%;到2030年,美国将减少温室气体排放7.7亿吨二氧化碳当量(轻型车减少7.1亿吨二氧化碳当量,重型车减少0.6亿吨二氧化碳当量),减排效益相当于关闭190多座燃煤发电站或者现在美国40%的燃煤发电站,每年可减少650亿加仑汽油的耗油量。
与此同时,美国一些领先的汽车制造商达成协议,决定到2025年,乘用车的燃油效率则要达到每加仑汽油平均支持行驶54.5公里,燃油经济效益可达到目前水平的两倍。
在应对气候变化、缓解资源环境压力的全球共识中,美国汽车业燃油政策的日趋收紧,正是给眼下处于行业转型期的中国汽车业提示了行业未来变革的发展方向,节能减排的压力正在日益增大,而对于中国自主汽车工业来说,意味着其将面临更大的生存压力,自主品牌企业应该学会在缺少政府政策鼓励的情况下如何从容应对市场竞争。
6. 混合动力汽车受政策垂青,上汽造车抢跑
中国新能源汽车产业扶持政策正面临重大变化。主管部门已从主抓纯电动汽车转向兼顾混合动力汽车。多家汽车企业高层表示,一旦扶持混合动力汽车的新能源汽车产业政策出台,中国混合动力汽车市场将提前迎来高速发展。上海汽车计划抢跑混合动力汽车市场,其自主开发的全新“荣威750”混合动力轿车已经上市。作为国内首批量产混合动力车型,上海汽车希望借助于独有的技术、网络服务优势,一举抢占1.8T混合动力轿车这片“蓝海”。据上海汽车高层透露,由于混合动力汽车的技术较纯电动汽车成熟,未来全球混合动力汽车市场前景较为乐观。
7. 吉普有望两年后落户广菲,实施本地化生产
在9月份举行的法兰克福车展上,吉普品牌CEO MikeManley表示,希望能在未来几周与广汽集团谈成交易,如获批准,18到24个月后可能实施吉普本地化生产。Manley表示,菲亚特在中国有一个强有力的合作伙伴,可以与其商谈各种可能性。“如果能本地化生产Jeep,你将看到我们的销量能比现在成倍增长。”他同时称,如果找到了合适的合作伙伴而且也获得了批准,再过18到24个月后就能实施本地化生产。此前吉普品牌的车型目前通过进口在中国销售。Manley表示指南者、自由客和牧马人以及一款正在开发之中的比指南者和自由客小的SUV车型显然都适合在中国国产。该款SUV车型正在一个前轮驱动的菲亚特车型上打造,并将在2013年投产。
8. 吸收合并广汽长丰,广汽集团预计年底回归A股
在10月11日举行的成都全球汽车论坛上,广汽集团董事长张房有透露,广汽集团发行A股吸收合并广汽长丰、实现A股整体上市的工作预计年底可以完成。
广汽长丰自2010年10月底开始停牌,商讨与广汽集团重组事宜。至今年3月,停牌近半年的广汽长丰即以公布其重组方案细节。而其第一大股东广汽集团则拟借此吸收合并广汽长丰,并由此实现回归A股上市。虽然广汽集团未能借此融资,但已经因此搭建了一个A股融资平台。
回归A股之后,广汽集团将成为我国汽车行业第一家实现A H主板上市的大型企业集团。
9. 长城申明不再状告菲亚特,四年闹剧终收场
长达四年的菲亚特与长城互诉侵权的闹剧将迎来终结。10月12日,长城汽车发布公告,较早前意大利法院裁定长城汽车仿菲亚特一款汽车的外观专利设计,长城预期判决不会对公司营运、业务或财政状况有重大不利影响,于是决定不再向法院提出上诉。
10. 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汽车“三包”条件尚不完全具备
    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副秘书长叶盛基10月13日就汽车“三包”规定,代表中汽协发表看法认为,现阶段汽车产品实施“三包”的配套体系并不健全。叶盛基说:“我们要说明的是,汽车作为一个特殊产品,其技术复杂,制造成本高,价值量长,这使得汽车产品实施三包面领着举证难、鉴定难、索赔难等诸多问题的环节,很复杂。当前我国正处在汽车社会发展的初期阶段,汽车市场发展还不完善。权威的第三方鉴定机构的体系没有建立,难以对汽车产品质量问题和性能故障作出科学、准确、公正的鉴定。同时,叶盛基表示,汽车三包的前提是汽车召回的完善。汽车召回解决的是汽车设计不符合技术法规的基本要求,存在严重的安全缺陷和隐患。汽车产品三包解决的是一般质量缺陷和厂商质量承诺与服务的问题。因此,我会认为,在汽车产品全面实行三包规定前,应进一步地完善实施汽车召回为宜。”另外,他也建议,汽车“三包”可在个别地区先试点。
11. 广丰发布二手车品牌,拟3年内建立销售渠道
近日,广汽丰田在广州发布“心悦二手车”品牌,宣布正式进军二手车市场。广汽丰田执行副总经理冯兴亚表示:“我们将把‘心悦二手车’业务打造成为继新车、售后服务之后的第三大业务支柱。”广汽丰田还计划在3年内建立独立的二手车销售渠道。
目前,广汽丰田置换认证店达到了114家,二手车置换率(通过置换方式销售的新车数量占同期新车销量的比例)达6.5%,超行业平均水平,为二手车业务发展奠定了基础。
为了进一步完善“心悦二手车”业务体系,广汽丰田还制定了三年发展规划。到今年底,广汽丰田置换认证店将扩展至150家。明年,广汽丰田还计划在所有销售店建立置换认证店,并将逐步导入零售认证店。到2013年,广汽丰田将建立二手车专营店和新的网络销售渠道,将二手车业务推上一个新的台阶。
12. 丰田最大研发中心在华开工
10月22日,丰田在全球建立的第六个也是规模最大的研发中心在江苏常熟开工。
该研发中心总投资约6.89亿美元,总占地面积为234万平方米。据了解,节能车和新能源车的技术研发将成为该研发中心的一大亮点。丰田已从现在开始在中国进行混合动力总成的国产化研发,并开始寻找材料和相关零部件的供应商。按照规划,丰田将在2012年初在华国产第三代普锐斯,并于2013年引入插电式混合动力和纯电动车。
专程来华参加开工仪式的丰田汽车公司社长丰田章男表示,该研发中心将与一汽丰田和广汽丰田的合资研发中心相互协作,共同组成丰田中国研发事业的“三驾马车”。丰田将力争在“十二五”期间,研发出搭载中国国产混合动力总成的车辆,并在2015年左右开始在一汽丰田、广汽丰田生产和销售。
13. 华工研发国内首辆混合电力电动汽车
近期,华南理工大学教授采用燃料电池、锂电子混合驱动,研发出国内首辆混合电力电动汽车,让电动车进入寻常百姓家更进一步。这种电动车成本控制在10万-20万元之间。目前已经过广州市科技与信息局验收的这款燃料电池-锂离子电池混合电力电动汽车,已经在珠海的电动汽车制造厂经过了1000多公里的道路运行试验。这款新电动车最高时速80公里,续航里程能到300公里,比蓄电池电动汽车延长了几乎一倍。氢气加充也更快了,几分钟之内就可以搞定。
最重要的,新电动车对汽车加速减速、上坡下坡的难题给出了较为圆满的解决方案。简单点说,就是建立一个动力管理系统让燃料电池和锂离子电池能够协调工作。汽车在行驶途中使用燃料电池供能,需要上坡或者加速了,锂离子电池作为辅助电池也一同加进来,实现汽车供电“双肩挑”,既减少了对燃料电池的损耗,又避免了锂离子电池单独供电可能造成的电流过大。到了下坡、减速时,燃料电池又可以把多余的电回充到锂离子电池当中,提高了整车的续航时间。
14. 注册资本5亿,上汽股权投资公司揭牌
上汽旗下首家专业投资平台上海汽车集团股权投资有限公司日前正式揭牌开业。该公司还将加大上汽对汽车产业链创新型、前瞻性项目的支持。
据了解,上汽股权投资公司首期注册资本5亿元,业务范围以汽车产业链上下游股权投资为主,并兼顾其他前瞻性科技项目投资。目前重点关注的领域主要是新能源汽车及动力系统、汽车电子、关键装备及工程技术、新材料、进口替代产品及新工艺、车联网和后市场营销服务等7大类项目。
15. 2011中国(澳门)国际汽车博览会
2011年10月28日,2011中国(澳门)国际汽车博览会隆重开幕,工业和信息化部副部长苏波出席开幕式并致辞。苏波强调,“十二五”是我国汽车产业实现由大变强的重要时期,必须坚定不移地转变发展方式,创新发展路径,积极推动转型升级。重点做好六个方面:一是要坚定不移地加强创新能力建设;二是要加快培育和发展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三是要大力培育发展大型企业集团;四是要加快发展完善零部件制造体系;五是要加快“走出去”和实施国际化战略;六是要加强标准法规建设和完善法制环境。他说,作为中国汽车产业的主管部门,工业和信息化部将不断建立健全汽车行业规划、政策和标准,不断加强行业管理工作,使汽车产业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增加就业、拉动内需、带动技术进步等方面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16. 工信部:中国已投20亿促新能源车研发
“节能和新能源汽车发展研讨会”11月10日在“中国国际绿色创新技术产品展”期间举行,中国工信部装备司副司长王富昌在研讨会上发言中指出:中国汽车行业的较快增长使能源安全、环境保护和交通压力等问题日益凸显,加快培育发展节能和新能源汽车已势在必行。近10年来中国已累计投入20亿元人民币,支持新能源汽车领域的技术研发,并已取得重要进展。尽管取得了重大进步,但新能源汽车行业仍存在整车设计技术亟待提升、动力电池等关键零部件性能存在差距、汽车先进节能技术尚未完全掌握等问题。
17. 纯电动飞度明年国产
11月8日,日本本田与广州市政府以及广汽集团合作,开展电动车在广州城市示范性运行测试。广州本田相关人士也向媒体透露,飞度纯电动车也将于明年国产,至此,广本成为首个宣布国产纯电动车的合资企业。此次在广州进行验证实验的本田电动车,以飞度为平台,搭载锂离子电池,采用源于本田燃料电池电动车FCX Clarity的同轴电机等先进技术,使用220V电源的充电时间不足6小时,一次充电的续航里程可达150km以上。
(二)国外资讯
1. 高盛下调日本汽车行业评级至“中性”
8月19日,高盛(Goldman Sachs Group Inc.)将日本汽车行业评级从“有吸引力”下调至“中性”,归因于美国经济增长放缓而且日圆持续走强。
根据高盛分析报告显示,日本最大的汽车制造商丰田汽车的股票目标价被下调10%,因汽车需求可能下滑。报告还显示,高盛还下调日产、本田、马自达、铃木汽车公司(Suzuki Motor Corp.)、富士重工(Fuji Heavy Industries Ltd.)和雅马哈发动机株式会社(Yamaha Motor Co.)的股票目标价。
2. 德国修订汽车能耗标识法规以适应电动汽车发展
德国修订了《汽车能耗标识法》的有关规定,特别针对电动汽车的能耗标识做出了新的规定,以适应未来电动汽车的发展。新的法规公示在8月份的联邦立法公报上,将于今年年底生效实施。
新法规修订后将使现有的汽车能耗标识规定能够适应新能源车辆的有关要求。新型车辆标签除了为消费者提供直接的能耗数据,还利用类似家电能耗标签的方式,用不同颜色的标签直观地展示该车型与同级车辆比较的能耗效率优劣。对二氧化碳排放量的标识,也不仅简单的提供排放数据,而是考虑到车辆的自重因素,向消费者展示车型的排放效率。新型标识也适用于电动汽车的耗电量标识。
根据新法规,购买汽车的客户可以获得每年的车辆税、每年的能源成本(燃料和耗电)等信息,这样用户就可以评估长期使用成本,作出购买决策。
3. 大众保时捷推出新合并方案,或遭诉讼致资产冻结
继爆出与大众年内无法合并的消息之后, 2011年9月13日,保时捷CEO Matthias Mueller在法兰克福表示,有望通过现金认购看涨/看跌期权(Put-call)的方式实现与大众集团合并。该方案最快将在明年执行,而期权免费期限最早将从2014年8月开始。
当天,慕尼黑CLLB法律事务所律师Franz Braun声称,如果大众因并购困难而采用购买保时捷业务的方式取代原先的合并计划,则将向法院起诉,要求冻结保时捷资产。Braun代表41家银行、保险公司和投资基金于9月7日将大众和保时捷推上被告席位,理由是之前保时捷操纵大众股价的违规行为使上述公司利益受损。该诉讼的相关金额为11亿欧元(15亿美元)。
4.大众集团敌意并购铃木汽车计划或遭失败
9月18日德国《明镜周刊》援引大众高管言论透露“不排除大众并购铃木的可能性”;同时抛出观点称,若大众与铃木之间的联盟尚存,则大众须经过铃木同意方可增持股份,但是倘若联盟解体,则大众将可自由增持。德国商业银行 Commerzbank分析师Daniel Schwarz认为:“首先,铃木董事长兼CEO铃木修将拒绝出售大众未购买的股份,而大众难以如愿单方面购得铃木股份。”他还指出,诚然车企联盟需要相互持股保持稳定,但大众仅在理论上存在增持铃木股份的可能。实际上在双方关系恶化的情况下,大众的构想殊难达成。
5. 通用汽车董事会议上海召开,将深化与上汽的合作
9月19日,通用汽车月度董事会会议首次在上海召开。董事长兼CEO丹•埃克森接受采访时表示,将深化与上汽集团的联盟关系,双方之间的合作未来将从地区扩大到全球范围。
此次乃是通用汽车首度在其全球最大市场中国举行的月度董事会会议。埃克森指出,双方的需要存在互补性,因而可预测将会深化合作关系,同时期望上汽从通用区域性伙伴的地位跃升至全球性伙伴。
6. 美国参议员要求制止中国“勒索”电动车技术
9月14日,美国密歇根州共和党参议员Debbie Stabenow向奥巴马访华代表团美国商务总代表Ron Kirk发出信函,要求针对中国“勒索”(原文shakedown)美国车企机密技术一事进行调查。有消息称,2012年通用汽车沃蓝达电动车将在中国上市,但中国方面拒绝提供每辆车2万美元的补贴,除非通用汽车同意提供沃蓝达增程式电动车某些关键技术。Debbie Stabenow认为,中国汽车业发展迅速,若美国通用和福特在新能源车等领域的核心技术被中国掌握,则未来中国将给美国汽车业带来巨大压力。
9月16日,该州民主党参议员Carl Levin向Ron Kirk和商务部代理部长Rebecca Blank写道:“雪佛兰沃蓝达代表美国的知识产权,由通用汽车投入资金研发。中国政府施压美国车企,迫使其交出技术作为代价换取市场,美国政府必须予以阻止。”
7. 德国科学家成功测试全自动汽车,无人驾驶穿行自如
据英国《每日邮报》9月20日报道,德国科学家近日刚刚在柏林的街道上试验了一款完全由电脑控制的汽车,并且取得了成功。
这辆被认为是“汽车未来发展方向”的无人驾驶汽车出自柏林自由大学的研究人员之手。它在柏林的大街小巷中自如穿行,完全与其他汽车一样。柏林自由大学的研究小组花了整整4年的时间对一辆价值40万欧元(348.7万元人民币)的普通帕萨特进行了彻底的改造,不仅在车厢中安装了电脑、电子设备和精密卫星导航系统,还在车前部、车顶和前后保险杠分别安装了摄像机和激光扫描设备。这种无人驾驶车其实最适合大家共用。汽车把一个乘客送到指定地点之后还可以去接另外一个乘客,这样一来就没必要买私家车了。
8. 致命撞车案大逆转 福特获赔4,300万美元
福特汽车公司日前在一起致命撞车案件中取得大逆转,福特获赔4,300万美元。
这起撞车事故发生于2003年,该事故造成当事人John死亡,其妻子Dora Jablonski严重烧伤。当时他们驾驶的车辆是福特1993款的林肯城市。Jablonski将福特汽车公司告上法院,她认为事故发生是由于福特林肯城市的设计缺陷造成。
伊利诺斯州最高法院日前对此案件作出了最终判决,法院认为事故的发生是由于林肯城市被一辆高速行驶的车辆严重撞击突然起火。Jablonski无法提供充足的证据证明该事故是由福特公司的设计缺陷造成。被告福特汽车公司胜诉,获赔4,300万美元。
9. 标准普尔上调通用信用评级
信用评级机构标准普尔(Standard & Poor)于9月29日将通用汽车公司的信用评级上调了两个级别。
标准普尔将通用的信用级别从BB-上调为BB+,对通用前景的展望由“稳定”上调为“积极”。标准普尔此次上调通用信用评级主要是因为通用日前与美国汽车工人联合会(UAW)达成了为期四年的劳资协议。标准普尔认为新的劳资合同或将使通用在北美地区持续盈利。
标准普尔表示:“从通用这2年在汽车行业的经营记录来看,通用一直都在盈利,而且现金流动状况良好。”
10. 全球车企品牌价值评估:丰田汽车仍是龙头老大
品牌战略顾问和设计公司Interbrand日前发布《2011年全球最佳品牌报告》,指出丰田汽车虽然产销量下滑,但其品牌价值依然在车企中首屈一指。
Interbrand公司从三个方面对企业品牌价值进行评估:一是该品牌产品或服务的财政表现,二是采购决策过程中品牌扮演的角色,三是品牌维持公司盈利的能力。丰田汽车居于报告总排名第11位,在汽车行业处于冠军的位置。而前100名各行业品牌中,车企占据12席。
11. “美国制造”标签名不副实,福特克莱斯勒遭投诉
福特和克莱斯勒日前因虚假商标广告遭到“美国制造”基金会(Made in the USA Foundation)的投诉。
该基金会称,克莱斯勒和福特在宣传其某些车型的广告中,误导了消费者。克莱斯勒300的电视和报纸广告使用的标语是“底特律进口”,而事实上克莱斯勒300是在加拿大安大略省制造的。同样,福特在为其Fusion 车型做无线电广播广告时称该车型是美国制造,而事实上该款车是在墨西哥制造。
12. 日本政府拟诉诸WTO,挑战巴西车辆进口高关税政策
针对巴西近来大幅上调车辆进口税率政策,日本政府拟向WTO世贸组织投诉,从而向巴西政府施压修改税率。今年9月中旬,巴西宣布大幅提高针对进口汽车的工业产品税IPI(Imposto de Produtos Industrializados)税率,只有车企满足65%以上零配件产自巴西和南美洲共同市场其它国家(阿根廷、乌拉圭和巴拉圭)前提,才能获得豁免。
13. 福特与UAW最终达成劳资协议
美国汽车工人联合会(UAW)与福特达成的实验性薪资协议于10月20日最终获批,到目前为止,克莱斯勒是底特律三巨头中唯一一个还没有最终与UAW达成协议的车企。按照协议内容,福特将在2015年之前投资160亿美元研发和生产新产品,其中有63亿美元用以升级工厂。协议达成后,福特的工人将获得至少16,000美元的奖金。另外,福特还将创造5,750个新的工作岗位。
14. 欧盟电动汽车迈出标准化的关键一步
随着燃料电池技术的不断进步和相对成熟,欧洲汽车工业协会(ACEA)近日向欧委会正式递交了一份电动汽车充电接口标准化建议书,标志着欧盟电动汽车终于迈出了统一标准化的第一步,也是关键一步。电动汽车充电接口在欧盟及成员国范围内的统一标准化,意味着电动汽车产业的规模化生产及加速融入消费市场,终结成员国在电动汽车发展上的各自为政和市场分隔,一定意义上促进世界电动汽车行业的标准化建设。
15.中国政府借基金之手成为本田第七大股东
今年9月底一支与中国政府相关的基金入股本田,该基金名为OD05 Omnibus,全称为“SSBT OD05综合账户协议客户”(Omnibus Account Treaty Clients)。其购入本田汽车2.12%的股权,在本田各大股东中排名第七。而SSBT OD05基金的幕后投资者,乃是主权财富基金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CIC(China Investment Corp.)。CIC公司是从事外汇资金投资管理业务的国有独资公司,经中国国务院批准设立。
除了本田汽车之外,SSBT OD05基金还在今年3月底购入了日产汽车1.17%的优先股,价值5,282万美元,从而跻身为日产第九大股东。
16. 美公司研制会飞汽车,瞄准中国市场
美国特拉富贾公司以研制“会飞的汽车”而闻名。公司主管5日说,看好中国、巴西和印度,有计划将第一款会飞的汽车“变形者”投放这些新兴市场。总部设在马萨诸塞州的特拉富贾公司2009年完成“变形者”的首次试飞。
这款发动机后置的双座折叠翼飞机不仅可像小型飞机一样往返于机场之间,更可以像普通轿车一样在路面上行驶。更具特点的是,它可以在任何一座普通加油站添加普通无铅汽油作为动力,且体型娇小,占地不超过一个普通汽车停车位。
 三、国有企业和国资管理政策最新动态
(一)广州市全面启动国有企业规范董事会建设工作
9月28日,广州市国有企业规范董事会建设工作会议在市政府礼堂召开,会议的召开,标志着广州市全面启动国有企业规范董事会建设工作,通过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国有企业新一轮大发展。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邬毅敏同志出席会议并作重要指示,市国资委主任、党委书记黄伟林同志作主体工作报告。
黄伟林主任深刻分析了国有企业规范董事会建设的重要性,清晰阐述了规范董事会建设是体制机制、充分放权、整体推进、发挥外部董事作用等四方面的重大突破,要求下一步从五大路径扎实推进规范董事会建设:一是健全和完善董事会制度,强化制度的规范约束作用;二是调整完善董事会人员结构,夯实董事会运作基础;三是规范董事会权力行使,突出董事会决策地位;四是发挥外部董事积极作用,提高企业决策水平;五是强化董事会考核评价,构建责权利统一的责任体系。黄伟林主任的主体报告思路清晰,目标明确,措施有力,充分展现了广州市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大视野、大思路、大手笔。
邬毅敏常务副市长充分肯定了市国资委关于规范董事会建设的思路和举措,强调董事会要强化“独立性”、“专业性”、“规范性”等“三性”建设,做好股东利益的“代表人”、重大事项的“决策人”、选聘企业经营班子的“负责人”等“三个角色”,抓好战略管理、风险控制、绩效考核等“三大职权”,并高屋建瓴提出五点意见:一是规范董事会建设是推动我市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重大举措;二是要抓住重点扎实推进我市国有企业规范董事会建设工作;三是要正确处理好规范董事会建设的几个关系;四是要合力推进规范董事会建设取得成效;五是要以规范董事会建设为契机推动广州国有经济发展迈上新台阶。
(二)国资委发文加强上市公司国有股东内幕信息管理
在证监会发布《关于上市公司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后,11月4日,国务院国资委又在其网站发布了《关于加强上市公司国有股东内幕信息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该通知从上市公司国有股东、实际控制人确定内幕信息管理负责机构、建立内幕信息管理规章制度、强化信息披露、配合上市公司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加强教育培训等方面对国有股东及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提出要求,同时对地方国有资产监管机构如何加强对地方国有股东内幕信息管理工作的监管提出了相关意见。
《通知》明确了内幕信息管理工作责任主体:一是直接持有股份的国有股东,二是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落实国有股东责任,保证内幕信息管理工作到位,《通知》要求上市公司国有股东、实际控制人都要建立符合自身管理、运行特点的内幕信息管理制度,明确专门负责机构和人员。
国有控股上市公司重组或其他重大事项程序相对复杂,涉及政策性问题多,既要符合国资监管、财税工商等相关政策,又要遵循信息披露等证券监管规则。为此,《通知》针对国有股东、实际控制人专门作出了规定:一是第四条规定“上市公司国有股东、实际控制人就涉及内幕信息的相关事项决策后,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书面通知上市公司,由上市公司依法披露”;二是第七条规定“上市公司国有股东、实际控制人就涉及内幕信息的有关事项向有关政府部门、监管机构汇报、沟通时,应告知其保密义务,并将情况记录备查”。这样,既能保证国有股东与政府部门、监管机构的正常沟通,又能通过告知和记录等措施对有关人员起到警示和约束作用。
《通知》重点强调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工作。要求尽快建立和落实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明确要求国有股东支持、配合上市公司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并对由国有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掌握的、上市公司尚未知悉的内幕信息的知情人登记程序作出了规定。
《通知》还明确要求国有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建立制度、明确机构的同时,对自身内幕信息管理情况开展一次全面自查,为迎接下一步多部门联合检查做好准备。
(三)地方国资委叫停委托贷款,国企资金风险乍现
国有企业资金风险正开始进入监管者的视野。
曾经被热捧的委托贷款开始在江苏国资委那里碰到障碍。近日,江苏国资委一纸禁令,提出省属企业不得以各种形式向系统外的企业拆借资金,不得借入高息资金等,此举将阻断此轮资金链断裂风险从民营企业向国有企业扩散的通道。
今年以来,不少国有企业以其便利的融资优势将委托贷款这门生意做得风生水起,扮演起“中国式影子银行”的角色。
此前有分析称,委托贷款的钱主要流向三个方面,一个是中小制造业企业,他们获利空间本身就非常低。第二是房地产,由于调控政策,房价下跌的几率非常高。第三是投向矿产等等,这些产业一旦进入下跌空间,就意味着这些信贷资金极有可能会形成烂账。
显然,江苏国资委已经注意到市场上暴露出来的问题。
在国有企业监管者看来,企业有钱也并不一定是好事,风险同样也在蔓延。
近日,江苏国资委发文,措辞严厉的要求省属监管企业严控资金风险,特别指出省属企业不得以各种形式向系统外的企业拆借资金。“系统外就是指产权不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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